当前位置: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报建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29 18:06 来源:

一、受理范围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申请通信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通信报建包含光纤到户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光纤到户工程竣工验收审核、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通信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四个办理项。其中,光纤到户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核受理范围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具体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商住楼等;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核受理范围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具体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商住楼、农业建筑、工业建筑、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综合管廊、隧道、轨道交通等。

不予受理的情形: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使用对象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主体。

三、设定及办理依据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五条: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有关单位或者部门规划、建设道路、桥梁、隧道或者地下铁道等,应当事先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预留电信管线等事宜。

2.《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十二条:下列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电信设施:(一)开发区、产业园区;(二)城镇道路、高等级公路、轨道交通、铁路;(三)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四)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五)公共机构办公场所、住宅小区;(六)旅游景区、村镇、集镇。

前款所列项目的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一款所列项目的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为电信经营者使用区域内电信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通过与项目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以及电信用户签订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进入区域提供服务,限制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

第十三条:建(构)筑物内的信号盲区或者弱区、移动通信话务量高的大型场所、通信网络频繁切换的场所等区域,应当设置通信网络室内覆盖系统。其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多套公众移动通信系统的共享要求,实现多网合一、避免相互干扰。

3.《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7号)全文。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云发〔202012号)第三部分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两个环节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审核机制。

(二)技术规范

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

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GB 50847-2012)。

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

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16

5.《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建设规范》(DBJ 53/T-27-2018

四、实施部门

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按辖区负责通信报建审批。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对全省通信报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五、审批人员

(一)受理人:××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窗口工作人员。

(二)审查(审核)人:××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查(审核)工作人员。

(三)决定人:××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六、批准条件

(一)予以通过的条件

通过通信报建审查(审核)的。

(二)补正条件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2.工程建设项目包含光纤到户工程与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未一并申请的。

(三)不予通过的情形

1. 未通过通信报建审查(审核)的;

2. 提交材料弄虚作假,存在漏报、谎报、瞒报的;

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申请材料

(一)光纤到户工程、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与工程建设项目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并行申请,申请材料为:

1.相应等级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资质(或综合类设计资质);

2.通信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

3.《工程建设项目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

(二)光纤到户工程、通信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审核

与工程建设项目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申请联合验收,申请材料为:

1.《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施工决定书》;

2.相应等级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资质(或综合类施工资质);

3.相应等级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或综合类监理资质);

4.通信报建竣工资料;

5.通信报建检测报告;

6.《工程建设项目通信配套设施开放承诺书》。

工程建设项目应一并申请光纤到户工程和通信基础设施工程审查(审核),相关通信报建申请材料下载网址为https://www.yntxjs.cn/

八、办理时限

1.申请时限:工作日均可申请。

2.受理时限:工作日内即时受理。

3.法定办结时限:

光纤到户工程、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为15个工作日。

光纤到户工程、通信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审核为42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限:

光纤到户工程、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为5个工作日。

光纤到户工程、通信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审核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

本审批服务不收费。

十、审批文书

《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施工决定书》、《工程建设项目接入公用电信网决定书》。

十一、共同审批与前置许可

(一)共同审批

本审批服务无共同审批事项。

(二)前置许可

本审批服务无前置许可。

十二、中介服务

本审批服务无中介服务事项。

十三、指定培训

本审批服务无指定培训。

十四、申请办理

(一)申请

1.网上申请

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操作流程为营商环境——工程项目审批(专题服务),登录后在第三阶段并行申请,在第四阶段联合验收申请。示意图如下:

2.窗口申请

1)申请接受

接收申请的实施部门:××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接收地址:××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通信报建服务窗口;邮政编码:××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公布。

电话号码:××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公布。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

××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政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根据需要代为填写申请材料并经申请人确认。

(二)受理

××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材料不在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审查(审核)

本审批服务事项采用书面审查(审核)和现场核查方式进行。

审查(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审查实施:××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审查结论及处理:通过审查的,审批部门发放《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施工决定书》;通过审核的,审批部门发放《工程建设项目接入公用电信网决定书》。未通过审查(审核)的,应当说明理由,责令限期整改。

(四)结果公开

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报建审查(审核)以及整改通知将在××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 ......××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公布)。

十五、咨询服务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通信报建服务窗口,联系电话为(×××××××××××

××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地址,联系电话为(×××××××××××

十六、投诉举报

1.审批投诉: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处,电话号码为(087163554772,电子邮箱为yngjgx@sina.com,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36号。

2.纪检监察投诉: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机关纪委,电话号码为(087163535037

3.网络投诉:云南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为https://ynca.miit.gov.cn/

4.信函投诉: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机关纪委,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36号,邮政编码:650011

××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投诉举报方式。

 

附件1:通信报建办事流程示意图.docx
          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 .docx
          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通信配套设施开放承诺书.docx
          附件4: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施工决定书.docx
          附件5:工程建设项目接入公用电信网决定书.docx

附件6:工程建设项目通信报建整改通知.docx

通信报建(建设单位操作手册).pdf

光纤到户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参考).pdf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