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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4 16:57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做好我局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工作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建设网络强国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信息通信业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决扛起“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我省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25年,我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行业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持续增强,我局依法履职的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形成,社会公众对通信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心指导地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全过程,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宣传理念和工作导向,从规范和促进行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出发,积极回应行业发展的现实法律需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信息通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服务网络强国建设和“十四五”时期云南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

4.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各项重点工作之中,坚持一手抓行业管理,一手抓法治工作,提高信息通信业的法治建设水平。

5.坚持讲求实效。准确把握我省省情和行业发展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遵循和把握法治宣传教育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全面提高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运用好本局普法阵地及各类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在全局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原原本本学宪法文本,深刻理解和阐释“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刻理解和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和阐释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不断深化和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和事实认同,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阐释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宣传,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学习宣传机制,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与保障电信用户权益、规范电信服务市场秩序、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电信设施保护等行业管理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全员深入学习民法典,推动全局上下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信息通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我省信息通信业“十四五”时期重点任务,认真学习和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等与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行业治理能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防范电信诈骗、保护电信设施等热点法律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法规

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为主线,认真学习和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推动全局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在执法实践中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等问题,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聚焦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教育全局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要求和举措

(一)抓好重点群体普法教育

加强领导干部、党员和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处室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切实将学法用法推向深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加强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行业管理需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企业普法的力度,利用“送法入企”调研活动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其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二)在行业治理实践中开展法治宣传

利用立法过程开展法治宣传。在修订条例、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并在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释义解读,加强对条例、办法实施前的宣传工作。

利用服务监管过程开展法治宣传。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情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利用纠纷化解过程开展法治宣传。依法办理信访举报工作时,将说理部分作为回复文书重要内容,将处理问题与法治宣讲有机结合。在行政应诉过程中,做好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充分释法说理。结合信访举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工作。

六、加强法治宣传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八五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整体推进。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巡视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依据“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结合职责分工落实普法责任,形成法治宣传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壮大法治宣传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条例修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提供法制审核等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各处室指定一名兼职法治宣传员,协助处室主要领导组织本部门的法治宣传和学习教育,完成日常法治宣传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

把法治宣传工作经费列入我局预算统筹安排,切实落实经费保障,并加强对经费管理、监督。依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章,健全和完善我局工作机制,为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四)加强考核评估

在法治宣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普法机构拟定年度法治学习宣传计划,督促各处室组织落实,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考核评价体系。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和提高法治学习宣传成效。2025年开展终期总结,对考核评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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