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迪庆州通信工程 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迪庆州通信工程
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中国电信云南公司、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中国铁塔云南省分公司,相关通信参建企业:
2021年8月,我局组织对迪庆州开展通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9日至13日,我局组织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的省级公司专家组成检查组,对迪庆州信息通信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开展监督检查,查阅资料、抽查现场。
检查内容包括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的迪庆分公司2020年1月以来通信建设项目(含新开工和跨年在建项目),独立铁塔运营企业建设的铁塔及移动通信基站配套设施。重点检查光纤宽带网络、4G和5G网络、电信普遍服务、独立运营铁塔等涉及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列、支付和使用,安全生产方案制定及措施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以下简称电普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检查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技术交底和安全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队伍劳务分包合同(协议)、施工费用支付等情况,检查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落实等情况。
检查组抽查了14个信息通信建设项目(含电普项目),其中电信3个、移动3个、联通3个、铁塔3个、独立运营企业铁塔2个。
各企业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责任人员明确,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良好。2021年8月以前,我局未收到有关的通信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但是,检查中也发现,在通信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管控力度不够,忽视基本建设政策和流程,没有严格执行质监申报和工程竣工备案;独立运营铁塔企业在施工、设计、监理方面执行强制性标准上存在诸多问题;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电信运营企业在租用独立运营铁塔企业的铁塔及移动通信基站配套设施时,要加强租用质量管控,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基本建设流程中的质监申报重视不够,申报不及时,上报资料出错频繁。共建共享建设须经当地通管办认可盖章的流程执行不到位。
2.建设单位、参建单位的应急演练未按每年规定次数进行演练,演练场景较单一(大部分为消防演练),应当增加针对工程建设不同场景的应急演练,特别是应急救护演练。
3.施工单位的随工巡检记录、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记录和监理隐蔽工程旁站记录等工程资料不完整(将列入下次重点检查内容)。
4.建设单位没有特殊环境(如有限空间)施工审批制度,导致特殊环境工程施工无法严格执行建设流程(将列入下次重点检查内容)。
5. 三家基础运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租用独立运营铁塔企业的铁塔及移动通信基站配套设施的质量管控,禁止租用不符合建设规范的铁塔及移动通信基站配套设施。
二、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建设单位: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未建立特殊环境(如有限空间)审批制度。
(二)设计单位:设计交底未对高海拔、野外作业的安全防范提出详细要求;设计文件未全额计列安全生产费;设计文件图纸未盖出图专用章;设计文件中设计说明包含与本项目无关内容;设计交底施工单位未盖章。
(三)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编制人、审核人流程不符;无施工日志;未明确质量责任制度;没有专职安全员现场巡查记录;无驻波比、接地、设备加电测试;无吊装安全交底;没有专职安全员现场巡查记录;未针对具体施工环境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指定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施工组织架构里面;有限空间施工未提出审批申请;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和审核人不符合要求;专职安全员只有部分巡查记录;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工作量不一致;没有对所有施工现在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无专职安全员巡视记录;未对全部作业人员交底,未对现有设备保护措施交底;作业人员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监理单位:未指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的正确性;无驻波比、接地、设备加电的旁站记录;旁站记录与监理细则内容不一致;监理规划未设置安全监理人员;无隐蔽工程旁站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点及管控措施与设计文件不一致时,未作备忘录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日志未记录施工人员到位情况。
三、整改要求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完善工程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对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一)各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的省级公司要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工作,按规定办理工程项目质监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要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和各州(市)分公司及时办理工程项目质监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
中国联通云南省分公司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7号)等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社会合作化建设项目管理。
(二)设计单位要认真执行《通信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YD/T 5211-2014),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保证设计深度,并结合项目情况提出安全施工指导意见,根据具体场景绘制设计图纸,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设计文件必须全额计列安全生产费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计划要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须到施工现场巡查并做记录,特殊环境下施工须建立旁站和巡视查验制度;有限空间施工前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审批;施工前对全部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相关人员须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型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组成人员须是施工现场的驻地人员,有有效的联系方式,人员须进行演练;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合法分包时必须选择具备通信类施工资质的单位,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四)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工作,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计划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旁站和巡查,对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施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施工组织计划落实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实施监理,认真做好监理日志,管控好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