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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5-02-17 09:30 来源:

近日,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四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提供的材料存在疑点。经立案调查,查实四家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服务器材料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给予警告,自处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此外,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在调查中发现存在中介机构帮助申请企业伪造材料、配合造假的情况。在此提醒申请企业: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从未指定任何第三方提供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中介服务,也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任何企业的申请,都会依法依规按时审核,并将不断提升审批效率。鼓励企业按照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申请指南(https://ynca.miit.gov.cn/bsfw/bszn/art/2022/art_e024c8e769b94b69b37f269b82b71df9.html)自行通过系统提交申请材料,以便及时获得审核意见及后续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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