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
| 标题 | 昆明长城宽带退费拖欠八个月不还 | ||
| 内容 | 本人实名投诉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拒不履行退费承诺的违约行为,恳请贵厅依法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事件经过2024年11月18日,因长城宽带网络长期存在卡顿、断网等质量问题(附近期3次断网记录截图),本人依法申请停机并要求退还剩余费用(约500元)。当日,该公司仅办理停机手续,未退费。2025年2月,经多次沟通,对方通过客服系统书面承诺“60日内完成退款“,但截至2025年7月11日仍未到账。本人又在本月多次电话催促退款,仍无回应。期间本人多次致电客服,对方以“财务审批“等理由持续拖延;并多次踢皮球,拒不回答我的诉求,声称客服没有权限联系退款人员;退款一拖再拖。二、企业失信行为分析单方面违约:根据《电信服务规范》第十一条,用户终止服务时,运营商应退还预付款中未使用部分。长城宽带拒不执行行业规定,构成合同违约。虚假承诺:2025年2月作出的退款承诺未履行,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规定。个体危害性:本人作为普通消费者,因企业失信行为已遭受经济损失(约500元)及时间成本浪费(累计沟通时长超20小时)。三、诉求责令长城宽带云南分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本人未使用费用。 | ||
| 附件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YNSJZXX20250701990 | 提交时间 | 2025-07-23 18:37:21 |
| 处理情况 |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网民同志: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你于2025年1月22日向长城宽带提供退费材料,协商退费金额为200元。你反映问题后,长城宽带于2025年7月24日联系你,向你解释会尽快处理退款,你表示认可。现退款已到账。 感谢你对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
|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5-08-08 07:31 |
| 附 件 | |||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