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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16:54 来源: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明确通信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通信局发〔2021〕4 号


有关通信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云南省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管理实际,现就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文件依据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通信工程相关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29号);


(六)《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受理和审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17〕279 号)。


二、明确事项


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所需“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技术工人”以及人数要求明确如下:


(一)“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注明的“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专业职称要求执行。


(二)“技术工人”证书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注明的“技术工人包括线务员、机务员、电工、焊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工人”要求执行。


(三)人数要求


二级资质、一级资质不考核。


三级资质:“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5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三、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不再收取纸质材料。企业对在系统内填写的内容及上传的电子材料负责。


四、其他要求按“一、文件依据”所列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71-63536486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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