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1号

发布时间:2020-07-13 17:3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1号

现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部长苗圩

2018年12月29日

1.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doc

2.取消的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doc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